发中共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委员会文件
郑实高党(2018)8号 签发人:宋延兴
---------------------★---------------------
中共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委员会
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
市教育局党组:
我单位:李欣辉同志,男,汉,1984年06月17日出生,本科学历,中教一级职称,现任体育学科教师,该同志2015年8月31日申请入党;刘海燕同志,女,汉,1983年11月02日出生,本科学历,中教二级职称,现任政治学科教师,该同志2015年06月15日申请入党;王卫增同志,男,汉,1992年01月09日出生,本科学历,中教二级职称,现任政治学科教师,该同志2015年10月01日申请入党;吕冰冰同志,女,汉,1992年08月21日出生,本科学历,中教二级职称,现任数学学科教师,该同志2015年12月08日申请入党;
这四位同志于2015年12月10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,2018年4月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。2018年5月10日至11日参加了郑州市教育局2018年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班,成绩合格。经学校第一、第二支部(指所在具体支部)对发展对象进行了谈话、查阅了档案以及必要的外调或函调,材料齐全,我学校党委主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、政治审查材料(包含亲属社会关系证明材料和个人综合政审材料)、集中培训情况、公示情况、根据需要征求执法执纪等相关部门意见等材料,进行了严格审查,并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学校党委会议集体讨论,一致认为这四位发展对象初次预审合格。
提请市教育局党组预审。
中共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委员会
二○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
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办公室 | 2018年5月22日印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