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站内
校务公开 Dynamic campus
中共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支部委员会党校校务委员会工作制度
郑州实验高中管理员 时间:2015-03-16
  
一、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党校实行校
务委员会领导体制。为发挥党校校委会的领导职能,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,切实提高党校建设基本标准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校委会由校党支部所任命的成员组成,在校长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校长主持下,全面领导党校工作。
三、校委会议事会议由校长或支持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召集。
四、校委会议事会议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。定期会议每年 两次;不定期会议则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临时决定。
五、校委会议事会议除校委会成员必须参加外,还可以邀请上级党委领导和有关单位领导参加。  
六、校委会的主要工作
1.听取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关于工作计划、具体安排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。
2.对上级党委有关党校工作的方针、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.加强对党校工作的具体业务指导,审议党校不同培训班的培训内容、方式,课程设置等,确定党校科研课题并申报,加强教学管理,帮助党校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。

       4、认真研究党校工作计划,每个成员及时反映本人与校外同仁对党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,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党校工作的有关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