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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2—2013学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的通知
郑州实验高中 时间:2014-09-16
  

 各县(市、区)教科室,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,有关民办学校: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将20122013学年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以提高教育质量,推动内涵式发展为目标,以“校本研究”为载体,引领和规范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的开展,以科研的方法改进教育教学实践,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、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。

二、参评范围

(一)涵盖市属各级各类教育和教育教学各个方面的教育科研论文类成果。

(二)须是从教育教学实践出发的校本研究、“小课题研究”论文,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应用性。

(三)须是本学年内的研究论文,未参加过市级以上评奖活动。

三、初评工作

(一)各申报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论文的初评工作。县(市、区)的初评工作由各县(市、区)教科室组织实施;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初评工作由本校组织实施。

(二)各初评单位要对申报论文的原创性负责。可以采取网络检索、校内公示等措施,杜绝论文抄袭、剽窃等弄虚作假现象。对申报到市里的作假论文一经核实,将予以公布。

(三)各初评单位要严把论文质量关、实效关,引导教师的研究与教学实际有机结合。

(四)为进一步深化教育实践与改革,实现评价和实际工作相结合,今年在局属中学继续实行对申报论文进行奖次推荐(推荐指标见附件1)。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荐标准,在初评时酌情推荐,但不能超出分配指标。

四、申报要求

(一)论文申报本着自愿的原则。须按有关规定缴纳评审费。局属学校初评推荐奖项的论文不再缴纳评审费。未经单位初评,由个人申报的论文将不予受理。

(二)每县(市)限申报论文400篇,每区限申报论文300篇;局属各学校按分配指标进行申报,民办学校申报论文数量不超过本校教师总数的10%(以“郑州市教育统计资料”年度数据为准)。

(三)每人限申报一篇,以第一署名人为准,多申报的以排序第一的论文进入评审,其它论文自行淘汰。每篇论文署名不超过3人。

五、申报办法

申报材料。①纸质论文材料一式二份,A4纸张打印。论文要加订封面,标明题目、作者及单位。内文除题目外不得标注作者及单位。②每篇论文须提供全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。③本次论文申报采取材料报送和网上申报,网上申报将录入论文相关信息、上传论文全文,生成汇总表。由于系统升级,网上申报办法及要求请关注9月上旬教科所通知。④所有汇总材料需加盖公章后与申报论文一并上报。

(二)网上申报数据将直接用于论文获奖名册和荣誉证书的打印,各单位上报前须认真核对。

(三)各初评单位须将申报的论文分成两组(各一式一份),在每份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“序号”,并按“序号”由小到大的顺序打捆。“序号”顺序须与汇总表顺序一致。推荐论文按以上要求单独打捆上交。

(四)申报时间:923--27日。申报地点:市教科所301室。

六、评审工作

本次评审将分“网上查新”和“专家评审”两个阶段进行。“网上查新”即通过网络检索的办法排除抄袭、剽窃的论文;之后再进入“专家评审”阶段,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封闭评审。

对局属学校推荐奖项的论文,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复审。

获奖论文名单及全文将上传网络以供查询,作者文责自负。

七、奖励办法

获奖论文由市教科所颁发“郑州市教育科研优秀论文获奖证书”。各学校还可结合本校实际,对获奖者给予适当形式的奖励。